下水道反水把家里淹了家中无人责任归谁

解析:
关于下水道反水的责任承担事宜,具体为:
1.若户主家中的下水道反水,原因在于楼体外的窨井处下水管的总管道发生堵塞,考虑到该管道乃小区公共设施之一,物业需依据合约规定适时加以维护及管理,业主由此享有追究物业责任的合法权益;
2.倘若楼下其他住户擅自对自家下水管道进行改造,从而导致下水管道频繁出现反冲现象,那么楼下业主应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应以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予以计算。
在损害发生之后,当事人可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展开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赔偿费用应一次性支付;
若一次性支付确实存在困难,可选择分期支付,但被侵权方有权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